关于开展2019年金华市游泳救生员和社会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及年审注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各有关部门:
为了确保各游泳场所安全开放,贯彻落实国家游泳场所强制标准(GB19079.1-2013)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游泳健身的安全,为进一步提高救生员的救生水平,报市体育局批准,决定在6月初底开展2019年游泳救生员、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与上岗复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应交材料
1、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救生员守则,具有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
2、具有自由泳、蛙泳、等游泳技能。
3、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救生员培训的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每期的第-天上午8点-10点
第一期:2019年6月8—11日 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宾馆游泳池
第二期:2019年6月14—17日 义乌梅湖体育中心游泳馆
第三期:2019年6月18—21日 金华市新华街游泳池(新华街362号);
第四期:2019年6月28-7月1日 金华市新华街游泳池(新华街362号);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培训的时间和地点、要求
1、 2019年6月22—25日金华市新华街游泳池(新华街362号)
2、社会指导员的考生必须具备国家初级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
3、游泳社会指导员(游泳五级)要求(2种泳姿各游50米)进行100米不间歇游测试,2种泳姿完成,男2’05”、女2’30”、社会指导四级要求(三种泳姿、蛙泳50米、自由泳25米、仰泳25米)进行100米不间歇游测试。
五、救生员复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9年6月9日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宾馆游泳池(上午8:00点报到)
第二期:2019年6月15日义乌梅湖体育中心游泳馆(上午8:00点报到)
第三期:2019年6月19日金华市新华街游泳池(上午8:00点报到);
第四期:2019年6月29日金华市新华街游泳池(上午8:00点报到);
六、各游泳池救生员人数的要求
1、各县(市、区)体育(教体)部门要督促各游泳场所按人均水域面积配备救生员的标准派备救生员的标准派人参加培训和复训。(游泳池每名救生员管水域250平方米,天然水域500平方)。
2、联系人:周武忠,电话13905798163 姜联华,13806789777
七、费用
1、救生员培训费、考务资料费800元、鉴定费215元(在校学生120元);
2、救生员复训费200元;
3、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初级交培训费900元、鉴定215元、(在校学生120元)。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中级交培训费1100元、鉴定215元、(在校学生120元)
金华市游泳协会
抄送: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省救生协会
金华市游泳协会
2019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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