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游泳救生协会文件
湖游救协字2022【5】号
关于举办湖州市三县三区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及年审注册的通知
全市各游泳场所: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游泳者的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游泳场所从事游泳救生、游泳教学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国家资格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079.1-2013》结合湖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决定今年湖州市域游泳教员、游泳救生员培训班以县区为主,小班化教学(线上线下),集中考核。同时,对原持有两证(资格证、救生证)人员进行年度年审(如不参加年审注册,不得从事今年的游泳救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游泳救生员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年满18~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在1.0以上或矫正视力在1.5以上;
2、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潜泳20米(身体任何部位不能露出水面);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培训及考核鉴定内容
专项理论
1、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
2、游泳救生基础知识(游泳和救生的基本理论);
3、公共安全知识;
4、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专项技能
1、救生专门游泳技术(潜泳、侧泳、爬泳、蛙泳等);
2、安全预防操作技术;
3、现场赴救、急救技术、救生浮漂技术。
二、初级游泳社会指导员培训条件:
1、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体育标准(初级)相关要求;
2、年龄在18至5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两眼裸视力在1.0以上或矫正视力在1.5以上;
3、初级游泳社会指导员:100米混合泳,以两种泳姿完成(必须包含蛙泳),每种泳姿不少于50米。(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
4、须有经体育鉴定部门考核鉴定合格的有效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救生员注册证必须参加当年年审,才能报考初级游泳社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年审时间、地点
序号 |
县、区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年审) 时 间 |
地 点 |
联系人 |
电 话 |
1 |
德清县 |
救生员 |
4月26~29日 |
德清县体育 中心游泳馆 |
张永辉 沈凌力 |
18367277119 13735170033
|
2 |
安吉县 |
救生员 |
4月28~30日 |
安吉县少体校游泳馆 |
葛 峰 王 凯 |
13305821819 18757208111
|
3 |
长兴县 |
救生员 |
5月20~23日 |
长兴冠洋体育中心游泳池 |
沈凌力 许 滔 |
13735170033 17858360866 |
4 |
吴兴、南浔区 |
救生员 |
5月25~28日 |
湖州市奥体 中心游泳馆 |
沈凌力 许 滔 |
13735170033 17858360866 |
5 |
湖州市 |
游泳教员 |
6月7~12日 |
湖州市奥体 中心游泳馆 |
沈凌力 葛 峰 |
13735170033 13305821819
|
注:考核鉴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游泳救生员年审注册要求;
1、随带有效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片一张、游泳衣裤;
2、年审注册内容:心肺复苏、水上救护技术;
3、年审合格后,在注册证上盖上2022年年审专用章并发放2022年度上岗证;
4、年审注册时间:各地年审与培训时间一致。
五、申报程序
1、参加培训初级救生员(年度年审)人员统一报各县区联系人;
2、培训救生员、游泳教员、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资历证明复印件及同一底版本人免冠二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
3、年审人员提供二寸证件照片2张。
六、资格鉴定
培训班结业并经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七、费用
救生员:
参加初级救生员培训人员缴纳培训费860元、资料费120元、服装费100元、代收救生员注册费50元、代收鉴定费215元、代收电子考务费15元合计1360元;
游泳教员:
参加初级游泳教员培训人员缴纳培训及资料费1500元﹑代收鉴定费215元、代收电子考务费15元合计1730元元;
复训、年审人员:
缴纳培训及考试费180元﹑专用救生服一套100元、单项呼吸阀10元、代收注册费50元,合计340元;
参加培训人员的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由各单位自理。
附件:1.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
附件1
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信息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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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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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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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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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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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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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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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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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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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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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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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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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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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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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03
- 2024-04-03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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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9
- 2022-04-19